各提案承办单位:
为进一步总结经验,表彰先进,充分激发广大政协委员、提案承办单位做好政协提案工作的积极性、创造性、主动性,不断提高提案工作的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程序化水平,根据《漯河市政协提案工作条例》规定要求,拟对市政协2021-2022年度优秀提案和提案办理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表彰范围及对象
市政协2021-2022年度市政协委员、各民主党派、市工商联和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提出的优秀提案;政协提案办理单位及提案办理工作人员中的先进典型。
二、推荐评选条件
(一)优秀提案评选条件
1.选题准确,围绕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、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、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建言献策。
2.针对性强,反映情况真实,分析问题深入,提出建议具体,具备严肃性、科学性、可行性。
3.成效显著,对宏观决策、长远规划有重要参考价值,对改进工作有较明显作用。
4.提案格式规范,案由明确,文字简明。
5.列为重点提案的优先推荐。
(二)提案办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
1.对提案办理工作态度积极、认真负责、严谨细致。
2.工作有思路、有举措、有创新,能够按时高质量完成办理任务,成绩突出。
3.积极主动与提案者沟通联系,让提案者满意。
三、推荐名额分配及具体推荐要求
(一)优秀提案件
提案承办单位按照本单位承办提案的20%推荐。
(二)提案办理工作先进个人若干名
每个办理提案的单位原则上推荐1名。
推荐结果经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商市委市政府督查局提出初步意见,经市政协秘书长会议讨论后,提交市政协主席会议研究确定,在市政协常委会议上进行表彰。
四、推荐评选的其他事项
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,按照评选条件及名额要求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,分类填写推荐表格(文件电子版可在漯河政协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),于2022年11月25日前报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(市政协208房间),逾期视为放弃。
联系电话:3156658
电子邮箱:lhzxtaw@163.com
附件:1.市政协优秀提案推荐表
2.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
政协漯河市委员会办公室
2022年11月16日